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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用手機還飄酒味 假裝受檢逃離撞傷員警判6月

楊男駕車加速逃離。(記者王冠仁翻攝)<h4>☆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h4>

楊男駕車加速逃離。(記者王冠仁翻攝)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2024/03/11 13:30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楊姓男子清晨時刻在台北市街頭開車上路,卻因為邊開車還手持手機被路檢員警發現,員警要求他停車受檢;他搖下車窗,員警就聞到濃厚酒味,隨即示意他停靠路邊,沒想到楊假裝配合卻趁機加速落跑,過程中還擦撞到員警,他因此被警方依妨害公務函送法辦。而此案近日法院判決出爐,他因與受傷員警達成調解,因此被判處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

北市警大同分局民族路派出所警員陳冠閔、謝仲益,在去年6月5日清晨5時許,於台北市民權西路與重慶北路路口執行路檢勤務。當時楊姓男子駕駛小客車駛來,楊坐在駕駛座上邊開車還手持手機,引起陳員注意。

陳員上前盤查,楊一搖下車窗,陳員就聞到酒味;陳員先以酒精感知器初判,發現對方有酒駕情形,於是要求對方停靠路邊準備進行酒測。楊起先假裝配合,但卻趁該路口號誌變換成綠燈時,立刻加速逃逸,逃逸過程還擦撞員警,幸虧陳員反應靈敏,瞬間跳開僅傷及左側小腿及膝蓋。

警方說,楊分別因為開車手持手機、拒檢而吃上罰單,更因為開車衝撞員警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法院審理此案時,考量楊事後已與陳員達成調解並賠償完畢,陳員也願意給對方機會,因此判處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還要上3堂由地檢署舉辦的法治教育課程。

大同分局表示,對於不法挑戰公權力行為,一定嚴辦到底,也呼籲民眾應理性配合警方執法,大同警將持續針對易酒駕時段、路段加強取締,全力守護用路人安全。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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