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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追回被詐錢財又二次受騙 全律會:委任律師前應確認身分真偽

偽造的律師會員證。(全律會提供)

偽造的律師會員證。(全律會提供)

2024/03/07 18:3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全國律師聯合會今日指出,近日臉書(FACEBOOK)上出現諸多帳號或廣告專頁等,使用不知情第三人的照片,並杜撰其為律師、事務所或是其他專業人士等,趁民眾受騙後慌張、急於追回被害財物的情緒,謊稱已成功協助追回遭詐騙集團騙走的鉅額財物,但實際上卻是以此為藉口,讓民眾委任對方而二次受騙,全律會呼籲,委任前務必確認律師身分的真偽。

全律會表示,「律師推展業務規範」第2條第2項規定,除在事務所或律師的官網外,律師刊登廣告時應表明「律師姓名、律師事務所名稱、地址以及電話」等聯絡資訊。

民眾如果發覺該網頁上欠缺上開聯絡資訊,即有高度可能性是詐騙網頁;即使網頁上有聯絡資訊,依過往案例,也有詐騙網頁上的聯絡資訊是部分真實、部分虛假,譬如同時盜用A律師照片、B律師名字、C律師事務所地址,或虛構姓名、地址電話,均須進一步確認。

全律會呼籲,民眾於諮詢或委任律師前,先洽詢全律會、各地方律師公會,或至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https://lawyerbc.moj.gov.tw/)查詢,以確認是否為具律師資格、且得執行律師職務者,以維護自身權利,避免再次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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