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務車載子女出遊 前鄉長背信罪判刑
2024/01/25 21:48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縣前高樹鄉長廖文賢被控7年前,涉嫌開公務車載家人,前往花蓮旅遊,事後持加油單報銷公款,被依背信罪判處徒刑8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他認罪,刑度不變,宣告緩刑3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2017年7月13日至16日止,廖文賢時任屏東縣高樹鄉長期間,並無公務出差行程,卻涉嫌開公務車載3名子女,前往花蓮旅遊,回程沿中部橫貫公路,將其子女載往臺中市學校上學,途中多次加油,返家後並向鄉公所請款共4千多元油費。
廉政署南調組接獲檢舉,傳喚廖文賢到案,他辯稱部分行程屬公務,否認犯行。全案經屏東地檢署偵查、起訴後,廖被屏東地院依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指原審量刑太重,違反比例原則,要求從輕發落。
二審合議庭法官開庭調查,審酌廖坦承犯行,仍然判處8月,但予以緩刑3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另需支付國庫15萬元,接受法治教育3場,義務勞務8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