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死刑存廢終於要決戰了! 憲法法庭拍板4月23日辯論

憲法法庭4月23日召開死刑言詞辯論庭。(資料照)

憲法法庭4月23日召開死刑言詞辯論庭。(資料照)

2024/01/25 16:5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目前關押在看守所的37名死囚均聲請釋憲,主張死刑侵害生存權、人性尊嚴、比例原則等憲法原則,要求宣告違憲,歷經多年、多屆大法官討論,本屆大法官日前拍板決定受理,25日宣布將於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並將於庭後3個月內宣判,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卸任前排審本案,可見其對歷史定位之重視。

憲法法庭公告審理111年度憲民字第904052號王信福聲請案及相關併案共37件聲請案(均為死囚),定4月23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於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行言詞辯論,爭點題綱共分兩層次。

第一層次是作為法定刑之一種的死刑是否違憲?憲法法庭想確認3點,首先,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其次,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第三,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

第二是如果認為死刑制度合憲,憲法法庭想確認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第二,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

第三,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對宣告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有「不罰」或「得減輕其刑」區別,就死刑宣告而言,是否違憲?

第四,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本案原另有111年度憲民字第904055號聲請人黃富康及107年度憲二字第276號聲請人郭旗山、陳昱安等3人,但因3名死囚均病死於看守所中,不在本次受理範圍內。此外,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曾參與審理死囚王鴻偉案、大法官蔡彩貞曾參與死囚王柏英案、大法官尤伯祥曾任死囚邱和順的辯護人,3人均迴避本案審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