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後兌現承諾「帶大家坐捷運吃好料」 里長當選無效確定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南區樹義里里長莊郁雄(無黨籍),於2022年11月舉辦的台中市里長選舉期間,探望社區關懷據點上課的長輩時,他手中持1萬元紅包,承諾他當選之後,「要帶大家坐捷運吃好料」,他以3963票連任成功後,立即兌現選舉承諾,同年12月招待50名長者,搭乘捷運出遊及用餐,共花費1萬元,台中地院一審判決當選無效,他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願也認定他上述行為是期約賄選,判決當選無效,全案確定。
該里的里長選舉共2位候選人,皆為無黨籍,其中,莊郁雄以3963票當選,順利連任,另一候選人廖國銘獲得2443票敗選,選後廖國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他主張,莊郁雄在登記參選後之選舉期間,臨近投票日前,向南區公所申請樹義里「回饋金寒冬送暖活動」,於投票日前約20天,2022年11月6日上午,在福田水資源中心發放價值500元的禮券,給中市南區樹義里里民,還與配偶王馨苓穿著里長背心或競選背心到場發禮券。
他還指控說,莊另於同年9月7日與16日,於福田水資源中心會議室,手持1萬元紅包,向社區關懷據點上課的長者,承諾要帶「要帶大家坐捷運吃好料,要把1萬元花完」,還說「選里長要選一對,是選里長也要選里長娘」進行拉票,莊並於當選後,同年12月14日與16日招待長者搭中捷出遊,於市政府站附近店家用餐,上述行為構成賄選,應判決當選無效。
莊郁雄則辯稱,送禮券是「台中市南區樹義里111年度水資源回饋金運用計畫寒冬送暖活動」計畫,是福田水資源中心發放給80位樹義里中低收長者的禮券,長者出遊則是某基金會「健康呷百二」的老人福利方案,他只是協助推動,這兩項都無選舉對價關係。
一審認為,發500元禮券行為,是莊郁雄依法行政,沒有觸犯選罷法,不過,承諾且招待長者搭捷運與用餐(吃好料),已經構成期約賄選,判決莊當選無效,他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二審認為,莊郁雄以1萬元招待該50名長者,每名長者花費約200元,金額遠逾一般競選文宣用品價值,已足以動搖或影響在場長者的投票意向,屬於行賄不正利益(即招待出遊及用餐),已經是選罷法第99條第1項的期約賄選行為,駁回上訴,維持當選無效,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