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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切擦撞害台積電工程師遭貨車輾死 騎士自首賠償判緩刑

騎士鬼切擦撞,台積電工程師慘遭大貨車輾壓。(資料照)

騎士鬼切擦撞,台積電工程師慘遭大貨車輾壓。(資料照)

2024/01/23 08:27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葉姓男子去年3月騎機車行經竹市公道五路,變換車道未讓直行車先行而貿然左切,結果擦撞台積電賴姓工程師機車,賴男人車倒地慘遭後方大貨車輾過當場死亡,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葉男7月徒刑,緩刑4年。

法官調查,去年3月28日早上7點半,葉男騎機車行經竹市公道五路3段外側車道由西往東方向行駛,本應注意機車行駛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竟貿然自外側車道往左欲變換車道至該路段中線車道。

當時34歲的台積電賴姓工程師騎機車沿同一車道同向直行,葉男不慎擦撞賴男機車,致賴男機車往左偏倒,而遭黃男所開的大貨車輾壓,黃男所涉過失致死部分,由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另案偵查中。

賴男因受有胸腹部鈍力損傷、多處骨折、大範圍開放性傷口傷害,當場因創傷性休克、出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官審酌葉男領有適當駕駛執照,亦有相當駕駛經驗,本應遵守行車相關規定,謹慎小心駕車,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竟因一時疏忽,於變換車道時,未讓直行車先行及注意安全距離,致擦撞後方直行的賴男,肇生本案車禍事故,使被害人因此喪失寶貴性命,所生危害永難彌補,尤其對被害人之家屬而言,乃不可承受之痛。

由於葉男素行良好,自首且坦承犯行,亦積極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並已依約賠償第1期調解金50萬元,堪認確有悔意,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刑7月,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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