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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夫誹謗妻挨告還嗆法院判重一點 法官讓他「如願以償」

黃男在臉書po文誹謗妻子挨告,反嗆要法院判重一點,屏東地院判他8個月徒刑。(記者李立法攝)

黃男在臉書po文誹謗妻子挨告,反嗆要法院判重一點,屏東地院判他8個月徒刑。(記者李立法攝)

2024/01/03 17:1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黃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黃男竟在臉書PO文貶損妻子,黃妻憤而提告,黃男反嗆是他的言論自由,法院最好判他重一點,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是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慣犯,素行不良,且犯後態度不佳,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刑8個月。

黃男與妻子離婚前,因為在臉書PO文指摘女方遺棄、侵占款項及竊取財物等情事,她不滿名譽及人格受損,憤而對黃男提告;黃男卻反嗆,這是他的言論自由,希望法院可以判他最重的刑度,他不怕;檢方認為黃男在臉書發表的訊息文字隨時可由不特定人瀏覽,顯足以毀損女方名譽,依誹謗罪起訴。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有妨害自由、偽造文書、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前科,犯後始終諉詞卸責,態度不佳,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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