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台吵架推女友墜樓 醉男喝到斷片「沒有殺人動機」判無罪
高雄林園警分局轄區發生情侶吵架,男方被控推女友下陽台差點鬧出命案,但法官認為無殺人動機判無罪。(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吳姓男子和郭姓女友在家裡喝酒,吳喝完兩瓶紅酒後想再開第三瓶,郭女阻擋不讓他喝,兩人為此發生爭執,民眾聽到爭吵聲查看,親眼看到吳男把郭女推下樓,導致郭女全身多處骨折差點喪命,但郭女事後替男友開脫,法官也認為吳男當時已醉到不知發生何事,因此認定他沒有殺人犯意,判無罪。
判決指出,去年8月28日凌晨1點多,吳姓男子(40歲)和郭姓女子在大寮鳳林一路住處的2樓陽台聊天喝酒,兩人喝到凌晨5點多時,當時已喝了兩瓶紅酒的吳男,想再開第三瓶來喝,但郭女認為他喝太多,不讓他再開新酒,兩人開始吵架,由於正值深夜,詹姓民眾聽到爭吵聲探頭查看時,親眼看到吳男推了郭女一把,導致郭女從2樓陽台處摔落,詹女趕緊請附近麵攤的老闆娘報警。
身上多處骨折的郭女送醫搶救後挽回一命,涉嫌推女友墜樓的吳男也被警方逮捕。高雄地院審理時,吳男否認想殺女友,辯稱他當時已喝到斷片,完全不記得發生什麼事,當時警方找上門時,他還撥了兩通電話給郭女,完全不清楚郭女已墜樓命危送醫。
郭女也在法院替吳男開脫,直指當天她有喝1、2杯紅酒,兩人邊喝邊聊天,剛開始沒有口角,後來吳男講話越來越大聲,她怕吳男摔倒,想要接近去扶他,但他一直退,雙方有拉扯,過程中他都用手將自己揮開、拒絕不讓她靠近,後來她就摔下去,但對於如何摔下去、摔落地面過程,完全沒有印象,只認為吳男不是故意推她。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定吳男當時酒測值已達0.99,且兩人相處和睦,是一對感情融洽的男女朋友,兩人既無冤仇,吳男不可能僅因拒絕郭女攙扶因而萌生殺害之意,因此吳男應無殺人動機,雖然吳女墜樓重傷送醫,但吳女未提傷害罪告訴,加上她不願追究此事,因此判吳男殺人未遂罪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