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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滯訴訟?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 辯方聲請勘驗偵查影音檔案

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涉詐領立委助理費案,今日前往台北地院出庭應訊。(記者叢昌瑾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涉詐領立委助理費案,今日前往台北地院出庭應訊。(記者叢昌瑾攝)

2023/12/27 18:4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天一日兩戰台北地方法院法庭,繼上午開完與翁達瑞的誣告庭之後,下午繼續開她涉嫌貪污浮報詐領助理費用40萬元一案,焦點集中在高虹安的豪華辯護律師團指責偵查檢察官誘導式不正訊問、筆錄漏記、中斷錄影等,請求勘驗大量偵查錄音錄影光碟,蒞庭檢察官則反駁並非不當訊問,而是問出來的結果不符合高虹安的主張,沒有必要大幅勘驗。

法官暫定安排明年3月起陸續傳喚詰問9名證人,其中包括5名被告和高虹安的男友李忠庭,一路訊問至5月,部分將隔離訊問;至於勘驗偵查時影音的必要性與做法,將由合議庭評議決定。

台北地檢署指控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浮報助理酬金與助理加班費,共詐得46萬30元,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偽造文書罪嫌,起訴高虹安、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5人。高虹安、王郁文不認罪,黃惠玟等3人已認罪。

今日庭期原定12月6日開庭,但高虹安日前透過律師表達當天有重要會議,請求改庭至今日,受命法官蘇宏杰今特地問高有沒有帶來當日會議紀錄,高虹安出示手機裡的新聞報導,說明當天確實有與新竹縣長、竹科公會理事長、竹科管理局長開會,她會在2週內補陳會議紀錄。

高虹安的律師團成員包括前法官王世華、前檢察官陳宗豪、陳建良,今日主打檢察官於偵查期間有多項不正訊問,包括以錯誤的前提事實來訊問、訊問黃惠玟時中斷錄音錄影16分鐘、錄音內容與筆錄記載不相符、誘導式不正訊問、被告轉為證人具結包裹式詢問、以爭取減刑誘使認罪、未記入對被告有利的說詞、檢方說的話未記入筆錄中等等,辯方據此聲請勘驗多項偵訊錄影錄音檔案。

北檢蒞庭檢察官廖彥鈞特地製作簡報檔案,逐一報告反駁,認為大規模勘驗恐怕要耗時逾2年半,有延滯訴訟之虞,等到勘驗確認完畢,證人記憶也有可能已模糊的風險;且偵查時都有陪偵律師在場,無從證明被告自白不具任意性;若辯方認為供詞有疑慮,只須在詰問證人時一問就可知,沒有必要勘驗。

至於誤導一說,廖彥鈞說,筆錄的價值在於「被告答了什麼」,而非「檢方說了什麼」,沒記入筆錄的話本來就不是起訴證據,迂迴、誘導訊問是偵辦技巧,法律並未禁止誘導訊問,這是檢察官的偵查自由也是工作,在訊問過程中公平合理地向被告闡明法律要件、分析利弊,由被告決定如何回答,並無不可;被告不能替其他共犯主張自白任意性,並非檢方訊問不正當,而是共犯的答案不符高虹安的主張。

法官表示,即使有錄影中斷或筆錄漏記,但偵訊全程都有陪偵律師在場,若有誘導,那麼律師的功能何在?實務上也確實允許檢察官適度誘導,且辯方未具體指出哪位被告的自白違反任意性(自由意志)。

法官要求高律師團於明年1月26日之前,具狀說明欲勘驗的明確影音片段,並說明該片段為何影響自白任意性,和訊問方法造成的法律效果依據,若是筆錄有漏載,也請註明應補充記載或不得做為證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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