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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歲女童遭繼父猥褻31次 媽媽竟要賠錢給政府

9歲小女生被繼父猥褻31次獲賠40萬補償金,繼父過世,雄檢改向小女生的母親索討這筆費用。示意圖。(資料照)

9歲小女生被繼父猥褻31次獲賠40萬補償金,繼父過世,雄檢改向小女生的母親索討這筆費用。示意圖。(資料照)

2023/12/20 12:0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黃姓男子和中國籍楊姓女子結婚,楊女帶著一對未成年兒女來台生活,9歲女兒遭黃男伸狼爪性侵,一審判黃男徒刑15年,但他上訴二審期間過世,全案告結;雄檢撥了40萬元給9歲小女生當補償金,再向黃男求償這筆金額,但因黃男已過世,楊女未辦理拋棄繼承,法官判她要替黃男賠這筆錢。

判決指出,在中國已有過一段婚姻的楊女,2016年7月經由他人介紹,與台灣黃姓男子結婚,2017年6月,楊女帶著9歲女兒和7歲兒子搬來台灣生活,平時在台北工作的黃男,只要週末或假日沒有加班,就會回到高雄與楊女相聚。

女兒搬來台灣時剛好是暑假,她過完暑假後到學校上課時,老師正在教導孩子如何保護自己不被侵犯的課程時,看到小女生神情有異,小女生才向老師說出她在暑假期間,多次被繼父騷擾、性侵,老師聽聞後趕緊通報,社工介入後先將女兒安置,並通知楊女到場協助了解經過。

在社工的幫忙下,楊女帶著女兒前往警局報案,檢警查出,黃男對小女生猥褻31次、性侵害1次,雖然他否認犯案,但高雄地院仍依性侵等罪重判他徒刑15年,黃男不服上訴,但在二審審理期間過世,法官裁定判決不受理,全案定讞。

而小女生被黃男侵犯後,雄檢撥了40萬元給她作為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再依「代位求償」精神,向黃男索討這筆費用,但因黃男已過世,黃男的妻子,也就是小女兒的媽媽因沒有辦理拋棄繼承,依民法規定要繼承黃男的債務,因此高雄簡易庭法官判楊女應賠40萬元給雄檢,形同女兒被侵犯的補償金,是被害人的媽媽給的錢,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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