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前夫闖進屋破壞電視還強逼賣車 違反保護令判拘30天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拘役30天。(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何姓男子因曾家暴前妻,去年2月10日其前妻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但何男卻無視保護令內容,於今年1月某日上午,闖進前妻租屋處。何男破壞屋內的電視、日常用品外,更要前妻陪他到桃園某當舖取回車輛行照,讓他賣車還債。被害人趁隙報警,警方逮捕何男到案。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拘役30天。
檢警調查,35歲何姓男子因曾家暴高姓前妻,去年2月間女方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並於同年2月10日核發,警方也依規定告知何男保護令相關內容,指明何男1年內不得對高女進行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
未料,今年1月19日保護令有效期間,何男因為在外欠債,便跑到前妻的租屋處脅迫她到桃園市某當鋪,贖回其車輛行照,讓他可以轉賣該車輛抵債,並且破壞前妻租屋處的電視機、日常用品及衣物。高女則趁隙離開該屋,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循線逮捕何男,並函送法辦。
檢警偵訊時,何男坦承所有犯行,表示確實有闖進前妻屋內,破壞電視、日常用品等,也有要前妻到當鋪贖回車輛,供自己變賣。
據悉,何、高二人本因個性不合,有離婚念頭,卻因何男情緒失控曾家暴高女,兩人正式決裂離異,後來因為何男在外欠債,考量與高女相處時,有很多錢是自己出的,便決定找高女支付部分債務;得知她有一輛汽車抵押在當鋪,便要求她將車贖回,給自己變賣。
法官審理時,何男坦承所有犯行,態度尚可,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狀況,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