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改造玩具槍試射6發 具殺傷力重判11年8月
高雄王姓男子改造3把玩具槍被驗出有殺傷力,法官重判11年6月。示意圖非當事槍枝。(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王姓男子到玩具店買了2把玩具手槍、1把玩具衝鋒槍,回家後用電鑽裝上夾鐵將槍管貫通,他把改裝完成的玩具槍拿去試射,被警方查獲後,測出改造手槍具有一定的殺傷力,高雄地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重判11年8月。
判決指出,2020年底,王姓男子到高雄七賢路某玩具店玩了一把玩具槍後,他把槍枝帶回鳳山住處,用電鑽裝上夾鐵將槍管貫通後,他為了測試自己改造的槍枝能不能使用,於是再上網買了27顆子彈、火藥及底火,將子彈填裝適量火藥後,裝上底火用快乾膠固定。
王男拿著自行改造好的槍枝和子彈,去年2月1日凌晨2時44分在高雄市大寮區後庄國小附近開槍試射子彈6顆,附近民眾聽到槍聲報警,警方獲報前往查處,在試槍附近逮捕王男,除了在他身上起獲改造槍彈外,又在他家搜出另把改造手槍、1把改造衝鋒槍及子彈21顆。
警方將查獲的槍彈送驗,確認具有殺傷力,王男被依法送辦,高雄地院審理時,王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非法製造槍彈,對社會治安及他人安全,均已構成潛在威脅,雖然王男還有年僅5歲及父母需要他扶養,但仍依非法製造非制式手槍等罪重判他11年8月徒刑,併罰11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