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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石碇區防災工程涉貪12年 前區長、技士等23人起訴

前石碇區長李浩榕。(資料照)

前石碇區長李浩榕。(資料照)

2023/09/18 09:3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前石碇區長李浩榕、工務課技士黃志仁等2名公務員,承辦災害緊急搶修標案時,涉嫌長期向廠商索賄或收受不正當利益,洩漏標案底價護航廠商得標,總計涉弊時間長達12年;台北地檢署今依違背職務收賄、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李、黃及廠商、公司法人等23人。

目前僅黃志仁在押,今天起訴後,將移審台北地院。

起訴書指出,李浩榕於區長任內,涉嫌收賄廠商交付的加熱菸70條,合計收賄11萬9000元;黃志仁則8度收賄,不法所得合計390萬元,黃於偵查期間已自白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針對李、黃2人的犯罪所得,檢方均建請法院沒收。

石碇轄內多山,每逢颱風或豪雨常見土石流或土石崩落災情;李男於2020年6月至今年1月擔任區長,他曾在區長交接典禮上指出,颱風天、雨季時公安是石碇最重要的區務;不料,他任內招標與災害搶修有關的採購案,卻罔顧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涉官商勾結弊端。

檢調掌握,自2011年至今年間,石碇區公所招標「新北市石碇區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工程」、「107年度石碇區道路橋樑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合約)」、「107至110年度新北市石碇區路燈維護及新設工程(開口合約) 」等多件採購案,標案承辦人黃志仁涉與廠商過從甚密。

檢調長期偵監發現,黃男常與廠商飲宴,散場時常手拿提袋疑裝賄款;李擔任區長期間也涉與黃男同流合污。今年初,李男已轉任新北市環保局專門委員;現任石碇區長劉彥伯表示,一切配合司法調查。

石碇區前區長李浩榕(前)、工務課技士黃志仁(後)。(資料照)

石碇區前區長李浩榕(前)、工務課技士黃志仁(後)。(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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