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CC專委喬建中釀玉山森林大火 判2個6個月
喬建中等5人鋸木、撿木在杜鵑營地生火煮食,引發森林大火延燒12天,南投地院審結判刑,喬建中和砍木生火的鍾姓男子各被判2個6月徒刑,其他4人也被判2個徒刑,除各被判6月,另各有2月到4月不等徒刑。(資料照)
農業部求償2.88億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前NCC專委喬建中等5人登山隊,前年5月鋸刺柏和撿枯木在杜鵑營地生火煮食,引發大火,燒毀林地79.7公頃,南投地院審結判決,喬等5人被以竊取森林主產物罪名各判刑6月,各併罰金60萬元;另失火燒毀國家森林罪部分,喬、鍾2人各判刑6月,其餘4人各判4月到2月不等徒刑,農委會(已升格農業部)求償高達2.88億餘元移由民事庭審理。
南投地院判決書指出,前年5月15日由喬建中揪團並擔任領隊的5人登山隊抵杜鵑營地紮營,鍾姓男子撿拾枯木及餘留的根株、殘材生火,再持鋸子將刺柏及樹木分鋸成木塊,由朱姓男子協助搬到營火堆,鍾男生火不順,喬建中等人協助生火,並再去撿枯枝等物丟入營火中而順利生營火。
杜鵑營地禁止生營火,但身為領隊的喬建中過程中未阻止鍾男生火行為,且朱、吳、彭和喬也協助生火。深夜5人未確認火勢是否全滅即去休息,導致該營火堆下方腐質層燃燒後往南延燒,並延燒四周林地,喬建中隔日凌晨起床發現地面有火自行撲滅又去睡,並未打119報案,之後因地底腐質層燃燒蔓延並引燃,失火燒毀國家森林,燒了12天才控制火勢,燒毀玉山林地79.7公頃。
喬建中僅承認失火燒毀他人之森林,否認竊取森林主產物,其餘4人兩罪皆否認,法官認為,喬建中等5人,未深思國家森林具有涵養國土,孕育自然生物之效,對自然生態與環境保護有重大意義,培育不易,未確實遵守杜鵑營地禁止生營火,也未顧及四周地質環境,選擇在杜鵑營地生火,喬建中身為領隊未制止生火,凌晨發現有火,喬又太過自信自行撲滅,未叫醒其他人一起滅火或通報消防隊,錯失滅火時機,最後釀成森林大火。
因喬建中等人生火造成森林大火延燒79.7公頃林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現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護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喬建中等人求償2億8803萬3607元部分,南投地院移送民事庭審理。
鋸刺柏當柴火燒,喬建中等5人皆被以竊取森林主產物罪名各判刑6月。(資料照)
褐色部分就是被喬建中等人生營火燒毀的森林。(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