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提款遇搶脫口要交小孩學費 持刀搶匪良心未泯罷手判2年半
2023/08/02 23:5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吳姓男子涉嫌持刀搶劫正在提款後機領錢的沈姓婦人,後來聽到她說這些錢是小孩學費,良心不安收手離去,被橋頭地院依強盜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
判決書指出,2022年5月22日上午11點多,吳男駕車途經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阿蓮郵局附近,見沈姓婦人在自動櫃員機提款,涉嫌持水果刀抵住她腰部,「不好意思,請妳把錢給我」,後來聽到沈女說錢是要給小朋友付學費後,他就罷手離去。
沈女隨後向警方報案,湖內分局循線查獲吳嫌,依強盜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沈女指出,吳沒有動手行搶,只是請她把錢交出來,但聽到她說現在領的錢是要給小朋友付學費後,他就馬上收手離去。
吳男則說,沈女身上就剩那些錢要養小孩,心想萬一真的搶,她就變受害人,她一個女生要養小孩不容易,其實在決定要去搶時,是在被錢逼和道德觀在拉扯,如果我真的搶了,後面的路也不知道要怎麼走。
承辦法官審酌吳嫌中途收手,良心未泯,依強盜未遂罪,從輕量處有期徒刑2年半,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