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傳訊被人妻抓包 切結「不往來」違約被求償500萬元
2023/06/11 12:04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孫姓人夫賣豬肉為生,趁妻懷第3胎期間,外遇開服飾店女子,乾柴烈火互傳親密訊息,小三傳曖昧訊息「為什麼今天這麼敏感」、「你這麼愛從後面,你會比較敏感?」、「從後面好像很容易就會出來」等,被郭姓人妻發現要求2人寫下「不往來」切結書,違者罰500萬元,人妻發現丈夫和小三私下至少聯絡2次,她告2人違約需賠500萬元,結果敗訴但可上訴。
郭姓人妻原向橋頭地院控訴丈夫和小三,主張與丈夫結婚4年育有2子,開服飾店戴姓女子2019年7月間,趁其懷第3胎期間,與丈夫常外出約會,以LINE互傳親密訊息、討論性行為感想、性愛姿勢等。
她指小三不時傳給丈夫挑逗訊息「很想你」、「愛你」、「全身脫光」、「我想抱抱你」、「想要你陪我」、「為什麼今天這麼敏感」、「你這麼愛從後面,你會比較敏感?」、「從後面好像很容易就會出來」等,甚至提及每次見面都做2次,人妻怒告求償勝訴,獲賠40萬元。
但人妻在家拾獲電話卡發票掃描紀錄,懷疑2人持「外遇專用手機」暗通款曲,還認為小三把機車停在丈夫老家附近,拍錄下機車停放擷圖,上訴高雄高分院主張違反切結書所載不往來、不再有私交、不以電話聯絡、斷絕聯絡,控告違約求償500萬元。
法官認為人妻所提證據無法證明被告2人有侵權結果,至於違反切結書部分,法官認為該切結書目的應在於,禁止2人繼續交往再次危及當事人的婚姻,防止一切可能危及婚姻關係的往來情形為合理,人妻所質疑均不足以認定丈夫和小三簽立切結書後,持續有不正當交往或相姦等逾越一般通常往來,而達侵害配偶權的程度,人妻也未能說明所受損害、金額多少,故這次判人妻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