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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房東打訴訟哭窮 張淑晶聲請訴訟救助慘遭打臉

張淑晶(右)打訴訟哭窮,聲請訴訟救助;北高行指她無法證據證明,且已繳300元的裁判費,並不符合無資力的要件,駁回抗告確定。(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張淑晶(右)打訴訟哭窮,聲請訴訟救助;北高行指她無法證據證明,且已繳300元的裁判費,並不符合無資力的要件,駁回抗告確定。(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2023/06/08 09:5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惡房東」張淑晶入獄前車牌被吊銷,因逾期提告被法院裁定駁回,後來她提起再審時哭窮,自稱患罕病重症,兄長也不付錢養雙親等情,導致經濟困難而聲請訴訟救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維持一審見解,指她未能提出證據證明有她所指狀況,況且她有繳300元的裁判費,並不符合無資力的要件,駁回抗告確定。

張淑晶自2013年起在新北市出租房屋,涉及誣告、詐欺共93名房客,最高法院分兩案判她5年6月、8月6月定讞,前年10月已入獄。

張今年再告訴法院,她在監而無正常收入,又因為惹上租客須訴訟而沒錢,還須墊付父母醫療費,因此聲請訴訟救助。

但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一審指張無法提出證據供調查,不足以證明沒有資力支出訴訟費,裁定駁回。

張不服,抗告時自曝罹肌無力罕病重症,且無法呼吸緊急開刀留下疤痕,身上的病也容易猝死,加上有96歲癱瘓父親,母親生前也罹患重病而需看護費及醫療費,胞兄又拒絕付錢,她為了救父母性命,只好墊付。

張淑晶進一步強調,後來因惹上租客糾紛,由於沒有擔保品,只能使用15%高利借貸或民間小額借貸,因此背負沉重利息壓力;另母親身亡後,胞兄卻隻字不提母親有癌症險,對她無情無義,令人心痛。

張還說,她入監後,胞兄連衛生紙、肥皂都沒有送她,使她生活日常出問題,又因為不斷被借提出庭,導致每月工廠收入便成零,萬般無奈下只能聲請訴訟救助。

北高行二審除維持一審見解,更指張已繳納本件裁判費300元,可見她並不符合「缺乏經濟上之信用」的無資力要件,駁回抗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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