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騎車還不讓行人先走罰1萬500元 執行官出招取得國債
2023/06/07 12:02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家住台南市南區的51歲鄭姓男子,其駕駛執照被註銷仍騎乘機車,他於2022年2月間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國光路,在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通過,被新北警方舉發,南市交通局裁罰1萬500元台幣,鄭男逾期未繳,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扣押其保單保險金,鄭男家人無奈代為繳清。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執行人員於今年5月接獲南市交通局移送案後,欲扣押鄭男的存款沒有著落,後來執行人員調查發現鄭男有購買保單,隨即發文給保險公司扣押保險金。鄭男家人在收到執行命令後,於6月6日由鄭男胞妹偕同母親到場,鄭男胞妹向執行人員表示,鄭男在北部麵店打臨時工,都是晚上工作,鄭男前科累累且屢屢違規,母親雖氣憤無奈卻無法割捨不管,因此應母親的要求,帶現金到台南分署代替鄭男繳清罰鍰。
台南分署呼籲,車輛駕駛人行經道路行人穿越道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切勿搶越、逼讓,以免不慎造成行人傷亡,台南分署會持續針對此類型案件優先執行,提醒駕駛人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