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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騎車還不讓行人先走罰1萬500元 執行官出招取得國債

鄭男胞妹(前右者)帶著1萬5百元現金到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代為繳清鄭男無駕照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規罰款。(圖由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提供)

鄭男胞妹(前右者)帶著1萬5百元現金到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代為繳清鄭男無駕照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規罰款。(圖由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提供)

2023/06/07 12:02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家住台南市南區的51歲鄭姓男子,其駕駛執照被註銷仍騎乘機車,他於2022年2月間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國光路,在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通過,被新北警方舉發,南市交通局裁罰1萬500元台幣,鄭男逾期未繳,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扣押其保單保險金,鄭男家人無奈代為繳清。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執行人員於今年5月接獲南市交通局移送案後,欲扣押鄭男的存款沒有著落,後來執行人員調查發現鄭男有購買保單,隨即發文給保險公司扣押保險金。鄭男家人在收到執行命令後,於6月6日由鄭男胞妹偕同母親到場,鄭男胞妹向執行人員表示,鄭男在北部麵店打臨時工,都是晚上工作,鄭男前科累累且屢屢違規,母親雖氣憤無奈卻無法割捨不管,因此應母親的要求,帶現金到台南分署代替鄭男繳清罰鍰。

台南分署呼籲,車輛駕駛人行經道路行人穿越道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切勿搶越、逼讓,以免不慎造成行人傷亡,台南分署會持續針對此類型案件優先執行,提醒駕駛人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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