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墾丁玩沙灘車強摟女子被打到骨折 襲胸跟打人的都被判刑
墾丁玩沙灘車卻爆發衝突,襲胸張男被呂、吳2男打到骨折,3人全被屏東地院判刑。(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張姓男子與友人到墾丁玩沙灘車,竟對不認識的女遊客強摟並襲胸,女子的呂姓丈夫及吳姓友人制止並毆打張男,導致其下頷骨骨折,開心出遊卻爆發衝突,襲胸跟打人的雙方都被送辦,涉強制猥褻的張男被判刑10個月,防衛過當的呂男及吳男被依傷害罪各處拘役45天、55天,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張男2年多前與友人到墾丁玩沙灘車,竟強摟一名準備搭乘沙灘車的女遊客,並在過程中接觸到女子的胸部,令被害人飽受驚嚇奮力掙脫,被害女子的呂姓丈夫見狀趕緊上前制止,隨即發生扭打,呂的吳姓友人也下場助拳,導致張男下頷骨閉鎖性骨折、頭部及胸部受到擦、鈍傷,雙方都進警局。
張男辯稱,是將被害人誤認為友人的妻子,才會拉她上車,並沒有強摟及碰觸被害人的胸部;呂、吳2人則強調是為保護被害人所採取的正當防衛。
屏東地院檢視相關證人說詞及錄影畫面等事證後,認為張男所辯不足採信,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個月徒刑,並根據現場影像及張男所受傷勢,認為呂、吳2人對張男所採取的制止行為已超過正當防衛範圍,依涉案程度分別判處呂男及吳男各45天、55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