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交往4年打過數不清的炮!分手前最後兩炮害她慘賠20萬

潘姓女子遇到感情騙子淪小三,提分手後又發生兩次性行為害她慘賠20萬元。示意圖。(情境照)

潘姓女子遇到感情騙子淪小三,提分手後又發生兩次性行為害她慘賠20萬元。示意圖。(情境照)

2023/06/02 11:5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男子阿強(化名)與妻子結婚27年後出軌,他暪著已婚身分跟潘姓女子交往,兩人在交往的4年期間發生過數不清次數的性行為,潘女偶然間發現阿強已婚,氣得跟他提分手,但禁不住情慾暗流又發生兩次性行為;阿強的妻子劉女得知丈夫外遇,向潘女提告求償90萬元,法官雖認定潘女也是感情的受害者,但她得知阿強有老婆後,還跟他發生兩次性行為,判她應賠20萬元。

判決指出,阿強(化名)與妻子結婚27年,兩人育有3名子女;2016年,阿強偶然認識潘女,他暪著已婚的身分開始追求,1年後,潘女的心被阿強融化,兩人成為情侶,並四處遊山玩水、吃遍美食,交往4年期間,更發生數不清次數的性行為。

阿強和潘女感情正濃烈時,還曾拍下多張性愛照,後來潘女與阿強相處發生問題,潘女有意分手,但阿強不同意,還拿兩人性愛照威脅,潘女隱忍繼續跟阿強交往,直到2021年間,潘女意外得知阿強竟是人夫,她一氣之下把阿強的聯絡方式全部封鎖,阿強為挽回感情,只好寫電子郵件道歉,請潘女不要封鎖他。

結果阿強的電子郵件被妻子劉女看到,並找到他與潘女合照的性愛照,劉女氣炸,認為潘女破壞她的婚姻,提告求償9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潘女泣訴自己也是感情的受害者,並拿出阿強寫給她的電子郵件,證明自己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變成小三。

法官認為潘女確實不知阿強已婚才跟他交往,且發現阿強騙人後也斷然提出分手,但潘女卻又在提分手後,跟阿強發生兩次性行為,因此認定這兩次性行為是她明知對方已婚的情況下發生,已侵害原配劉女的權益,因此判她應賠20萬元,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