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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浩克」遭連K11棍 石明謹:警察不能因為情緒而打人

網路流傳其中一名警員在超商外用警棍抽打朱男的影片,引發不少民眾討論是否執法過當。(取自記者爆料網)

網路流傳其中一名警員在超商外用警棍抽打朱男的影片,引發不少民眾討論是否執法過當。(取自記者爆料網)

2023/05/21 07:28

首次上稿 00:26
更新時間 07:2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8歲朱姓男子今(20)日上午在桃園市中壢區一間超商內情緒失控,亂砸店內物品,並襲擊到場處理的2名員警,不過後來朱男被制伏後,蹲坐在超商門外時,其中一名遭襲擊的員警竟持警棍朝朱男用力連續抽打11下,引發不少民眾討論是否執法過當,對此網紅律師呂秋遠、知名球評石明謹也都發表看法。

中壢警分局分局長唐嘉仁晚間說明,當時朱男被噴辣椒水後一度停止暴力行為,但於超商外持續咆哮,且揚言「我要殺了你們」,不斷以言語挑釁員警,且作勢站起,王員第一時間才會以持警棍制止朱男行為,但朱男仍持續不斷以言語挑釁員警,致使王員使用警棍朝朱男身上揮打後,朱男才整個人安靜下來。

曾任職警察的球評石明謹提到,警察也是人,也會有情緒,但是警察不能因為有情緒而打人,不然「剛才他有情緒在打人的時候,你把他抓起來是在哈囉?這個不叫執法過當,只是單純的毆打凌虐」,「警察不全是壞人,但警察中的壞人比你想像中的壞一百倍。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更可怕」。

石明謹的貼文也引起一些意見不同的網友質疑,他20日深夜再度發文「那就來個正確示範吧」!貼出2014年一篇新聞報導截圖,新聞事件主角之一就是他,當時他還在任職警察,「單警服勤面對比你高壯,開車撞人、路邊打人的瘋狂醉漢,安全控制、成功逮捕,也沒有毆打人犯洩憤」。針對中壢警方祭出處分,傳出員警指稱一時情緒失控失手打人「感到很抱歉」;他下了註腳「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幹嘛」、「不要忘了你就是警察」。

中壢警分局表示,針對員警制伏朱男後,王員被質疑過度使用強制力部分,案經分局召集重要幹部決議,有關員警究責部分除依法送辦,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該員警執行職務過當行為核予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處分,並同時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

呂秋遠:利用警察身分發洩憤怒

呂秋遠對此認為,當這個人已經沒有反抗意圖與能力,坐在超商門口,警方卻仍然以警棍用力毆打這個人,高達12下。這不是執法過當,他沒有在執法,他在利用警察的身份,發洩他的憤怒,毆打一個手無寸鐵的人。

呂秋遠續指,這個「警察」,這個剎那,在拿起警棍連續毆打坐在地上的人之時,沒有資格稱為警察,他只是另一個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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