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已婚前男友爆姦情硬拗被性侵 女子一舉動自戳謊言
許姓女子和已婚前男友楊男相遇舊情復燃,姦情被抓包後稱遭楊男3度性侵,不過,高等法院審理發現許女2人還到澎湖當地商店一同買保險套、潤滑液,且相處自然,認定許女說詞不實,判許女、楊男須連帶賠償10萬元確定。(情境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在美國工作的許姓女子,返台和25年前大學時交往的男友楊男相遇舊情復燃,同遊澎湖,並發生性行為,楊妻發現姦情,向許女2人求償,許女辯稱是為悼念交往時引產的胎兒,才一起赴澎湖,但遭楊男3度性侵,不過,高等法院審理發現許女2人還到澎湖當地商店一同買保險套、潤滑液,且相處自然,認定許女說詞不實,判許女、楊男須連帶賠償10萬元確定。
張女提告求償稱,和丈夫育有2名子女,許女明知其夫楊男已婚,從美返國仍和他發展婚外情,並於2019年7月4日至7日間同遊澎湖,而且同住民宿,發生性行為,侵害她的配偶權,情節重大,訴請許女和楊男連帶賠償100萬元。
許女則辯稱,25年前就讀大學時,和楊男是男女朋友,為悼念與楊男交往時引產的胎兒,才同意和他一同前往澎湖,但抵達澎湖的第2天的7月5日凌晨1時、4時,和7月6日晚間,共3度遭楊男性侵,她未侵害張女的配權,並無賠償責任。
高等法院合議庭查出,除了楊男坦承和許女發生合意性交外,2019年7月5日下午,許女在楊男陪同下,一同進入商店購買保險套、潤滑液等物,若真的如許女所稱,她於7月5日凌晨遭楊男性侵,應不可能不趁當天下午在商店購物時求救或逃跑,還和楊男返回民宿,再於7月6日發生性行為。
此外,澎湖當地禮品店、海產行人員都證稱,同年7月6日許女和楊男到店內購物時,相處很正常,許女還說要買東西帶回美國,神情無異樣。
高院審理認定,許女指稱遭楊男性侵的說詞不實,判許女和楊男須連帶賠償張女1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