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繼女難管教 狠父竟打斷門牙、關陽台睡覺
周姓繼父不滿10歲繼女難以管教,竟打斷其門牙、關在陽台睡覺,高等法院將他判刑10月,不得易科罰金。(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市周姓男子再婚後與妻子、繼女同住,只因不滿10歲繼女難以管教,竟多次持棍子、皮帶、掃把桿子或徒手凌虐,甚至將她關在陽台睡覺不讓她進屋,女童被發現時傷痕累累,門牙都被打斷,高等法院依妨害未滿18歲之人身心健全罪判刑10月,必須入獄,可上訴。
周男於2020年2月4日至17日,只因不滿女童難以管教,以每週2到3次頻率毆打她臉部、手腳,見女童傷痕累累未予以送醫治療,期間還將她關在陽台不給進屋,要女童在寒冷天氣下睡在陽台地板,女童被發現時眼睛、四肢、臉部都有傷,連門牙都被打到斷裂。
周男於警訊、偵訊及審理過程均坦承犯行,並有女童證述、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診斷證明等證據,桃園地院認為周男凌虐女童行為已觸犯傷害、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基於法規競合之一罪關係,從重依妨害幼童發育罪論處,將他判刑10月。
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周男應觸犯妨害未滿18歲之人身心健全罪,考量他只因繼女難以管教即施以凌虐手段對她加以毆打,對她身體造成莫大痛苦及精神壓力,所為實應非難,念在周男犯後始終坦承、非無悔意等理由,判處他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