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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博弈涉洗錢 3股東認罪繳回不法所得皆獲緩刑

線上博弈「捷豹集團」股東之一的蕭世耀等人所涉洗錢等案,嘉義地院審理終結。(資料照)

線上博弈「捷豹集團」股東之一的蕭世耀等人所涉洗錢等案,嘉義地院審理終結。(資料照)

2023/02/21 22:17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線上博弈「捷豹集團」股東賴朝興、蕭世耀及蔣振銘等人,被控涉及違反洗錢防制、賭博罪,全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全案61位被告皆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1億3578萬元,賴男、蕭男及蔣男3人皆獲緩刑,嘉義地檢署今天證實未提上訴,全案確定。

全案起源於,賴朝興、蕭世耀及蔣振銘3人,於2012年間加入在菲律賓經營博弈網站的捷豹集團,主要提供中國民眾投注賭博,隔年在台灣設立總管理處,自2014年10月對外以點子公司名義營運,並以九江等公司承接博弈遊戲程式及版面設計、功能開發、金流系統等業務,經營網路博弈平台。

捷豹集團經營博弈網站在中國獲利的人民幣,透過吳承霖經營的地下匯兌集團,非法將境外賭博犯罪金額匯回台。檢警調於2020年發動偵查搜索時,發現近8年來進出金流達37.3億,案經嘉義地院審理,精算認定不法所得1億3578萬元,其中主要股東犯罪所得賴朝興7000萬元、蕭世耀2000萬元、蔣振銘1000萬元。

案經嘉義地院歷時1年多審理,期間61位被告都認罪,且繳回犯罪所得,於去年12月16日宣判。賴朝興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共同犯洗錢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6萬元,均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500萬元。

蕭世耀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共同犯洗錢罪,判刑4月,併科罰金6萬元,均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300萬元。

蔣振銘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共同犯洗錢罪,判刑4月,併科罰金4萬元,均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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