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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當車手判緩刑 檢求撤銷駁回 院:軍紀約束

軍人當車手判緩刑,檢要求撤銷被高雄高分院駁回。(記者鮑建信攝)

軍人當車手判緩刑,檢要求撤銷被高雄高分院駁回。(記者鮑建信攝)

2023/02/21 07:0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柳姓軍人提供帳戶給詐欺集團後,被控充當車手提款,經地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刑8月,宣告緩刑2年,檢方上訴要求撤銷,高雄高分院認為柳為自願役軍人,服役期間受到紀律約束,不會再犯而駁回。

判決書指出,2021年11月18日,自願役軍人柳男涉嫌提供華南銀行帳戶供詐欺集團成員使用後,隨即於同25日下午,二度在高雄市前鎮區武慶路超商,操作中國信託銀行ATM,涉嫌共提領89000元,並獲取2000元報酬。案經鳳山分局循線查獲,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高雄地院開庭調查後,依涉嫌詐欺取財等罪,分別判處柳男有期徒刑5和6月,併執行刑8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宣告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檢方上訴指出,據柳男警詢時承稱,參加該詐欺集團至今,共詐騙金額約60至70萬元之間,並僅與林姓被害人達成和解,認為量刑太輕,要求從重改判,不宜宣告緩刑。

高雄高分院認為,柳提領6、70萬元並無證據,他並為自願役軍人,服役期間有適當的紀律約束,足以預防再犯,現已取得2名被害人諒解,檢方要求撤銷緩刑並無理由,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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