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 前村長1票1千買票 竟害彰縣議員、鄉長、鄉代被提當選無效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地檢署於去年九合一大選接獲涉賄選案300餘件,事後對45位當選人提當選無效之訴,包括彰化縣第六選區縣議員蕭妤亘、二水鄉長蘇界欽及二水鄉代陳昭麟等3人,但蕭等3人均表示對賄選並不知情,經檢方偵查,竟是二水鄉十五村前村長張銀坤涉嫌以一票1000元為3人買票,原因終於水落石出,檢方今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向張男跟收賄選民提起公訴,蘇界欽喊冤「根本沒要求買票啊!」
起訴內容指出,張銀坤為二水鄉十五村前村長,平常與蕭妤亘、蘇界欽、陳昭麟有私交,張男為求讓3人順利當選,於去年大選前一日至羅姓婦人家,先交付2000元給羅女,再要求轉交1000元給其孫,並約定2人明天投票時,縣議員需圈選蕭妤亘、鄉長圈選蘇界欽,鄉代圈選陳昭麟。
後來羅女孫子返家,羅女告知應投票給蕭、蘇、陳3人,翌日中午,羅女孫子投完票,羅女即交付1000元。後來買票一事遭舉發,張銀坤否認賄選,表示是羅女手受傷沒有錢敷藥,因此給予2000元去敷藥等語。
檢方調查發現,羅女當時有現金6000元,存款也有29餘萬元,不致於沒錢敷藥,並調查張男手機LINE中,曾與蕭妤亘、蘇界欽、陳昭麟有對話記錄,另外,張男在投票前就常陪蘇界欽、陳昭麟四處拜票,可見頗有私交,檢方因此認為,張男證詞僅為卸責之詞,不予採信,並依法對張男、羅女提起公訴,羅女孫子則不知情,不予起訴。
「冤枉啊!」蘇界欽表示,他在方從政快20年,跟張村長多少有交集,不過並沒要求他買票,結果卻被牽連賄選,覺得很莫名其妙,也覺得收賄一案,檢方都未偵查清楚,就對他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令他名譽遭損,感到無奈。
蕭妤亘表示,張男並不是她的競選團隊,她也不認識張男,卻因此被捲入賄選,覺得很冤枉,希望司法能還她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