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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跟男人喝酒爛醉返家 他氣炸勒斃再割手確認死了沒

林男面對鏡頭不發一語。(記者吳政峰攝)

林男面對鏡頭不發一語。(記者吳政峰攝)

2023/02/08 10:5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某地方獅子會林姓前會長,2021年間見許姓女友跟別的男人出去喝酒又爛醉返家,一時醋勁大發,竟抽出皮帶勒死她,再割其手確認已死。林男接著輕生,假裝一起殉情,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一審台北地院2022年依殺人罪判林男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8日維持原判決。

林男到庭聆判,得悉上訴駁回後面無表情,被問到是否後悔犯案,他不發一語,在法警戒護下還押看守所。

高院指出,依林男供述及鑑定報告書等證據,足證林男確以皮帶緊勒許女頸部致其窒息死亡,且本案並無任何遺書、日記、自殺計畫等足以顯示許女有求死意願或交代後事的情事;林男亦承認殺害許女時,對方呈現酒醉睡著狀態,故難認定許女有與林男商議加工自殺或謀為同死的事實;佐以林男因金錢、工作、感情等問題與許女發生齟齬,具有殺人動機,故觸犯殺人罪無誤。

高院表示,林男殺意甚堅,惡性重大,犯後藉詞否認,未能了解生命可貴,又未賠償死者家屬以取得原諒,且再犯危險性較高,參考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後,合議庭認為原審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應予維持。得上訴。

案發時許女58歲,育有17歲、19歲二子,離婚後認識51歲的林男,兩人交往,同居在台北市新生北路二段一租出處。許女曾是販售美容保養品的直銷公司會員,林男則是工程公司負責人,曾經當過某地方獅子會的會長。

檢警調查,2020年10月25日晚上6時30分許,許女與朱姓男子等8人至餐廳喝酒聚餐,當晚10時許,許女不勝酒力醉倒,朱男駕車載她回她的租屋處。林男見女友喝得爛醉被別的男人載回家,又想起同月21日女友曾經接到一通可疑的男子來電,懷疑她在外交友不單純,一時醋勁大發,抽出放在床上的皮帶,從後方將其勒死。

林男為確認許女是否仍有氣息,還到廚房拿菜刀,朝許女的手腕割了2刀,見她無反應,林男在家伴屍,直到隔天26日晚間8時許、許女的兒子即將放學回家之際,他再輕生,假裝2人相約殉情。林男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

北院去年依殺人罪判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男否認殺人,辯稱只觸犯加工自殺罪,上訴二審,高院承審庭成員為審判長張江澤、陪席法官梁志偉、受命法官章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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