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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砍死19歲同事 男見鮮血嚇報案「我殺人了」判8年6月

胡父抱著兒子遺照,泣不成聲。(資料照,記者蔡昀容攝)

胡父抱著兒子遺照,泣不成聲。(資料照,記者蔡昀容攝)

2023/02/07 20:23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去年9月,林姓男子與胡姓男同事在宿舍飲酒,雙方起肢體衝突,林男持水果刀朝胡男頸部揮砍,並刺擊胡男右外側腹部,林男見胡男大量出血,嚇得報案,並自承「我殺人了」,胡男送醫後不治死亡。法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處林男8年6月。

林男與胡男因工作態度問題,酒後發生衝突,林男到宿舍廚房拿水果刀,揮砍胡男頸部,造成15公分長的傷口,並與胡男發生推擠,過程中再刺擊胡男右側腹部,導致2公分長傷口,以及右肩擦傷等傷害。林男發現胡男大量出血,打電話報案,並坦承自己是加害人,向警方自首接受裁判。胡男經送醫後仍急救無效,被宣告死亡。

林男辯稱,只是想嚇唬胡男,沒有殺人的意思,胡男當時朝他走來,他只是由左往右隨便揮一刀,並非故意朝脖子揮,當時以為兩人之間的距離,不會揮到胡男,沒想到胡男大量流血,他嚇到了,趕緊打電話叫救護車;他稱沒朝胡男右外側腹部刺,只記得朝胡男揮一刀。

法官認為,林男持刀朝人體至關重要的頸部揮砍,且下手力道非輕,足以造成他人死亡結果,應屬成年人極易體察的事,林男主觀有所預見,仍持刀揮砍胡男頸部,不違背其本意之間之間接故意,不過考量其主動供承犯行,符合自首要件,減輕其刑;審酌各式情狀,判處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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