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室友傳訊「我想X妳」!離婚女找親友打死他 6人判刑定讞
2022/12/30 11:4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北市林姓女子去年不滿分租套房吳姓男室友傳LINE騷擾稱「我想X妳...用力的往妳子宮裡內射」等不雅簡訊,竟撂多名親友痛毆吳男致傷重不治,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傷害致死罪、傷害罪判林女等6名被告各4年至10年不等徒刑,全案定讞。
林女和丈夫與吳男原本同住在新北市新店的分租套房,夫妻離婚後,前夫搬走,屋內僅剩林女與吳男分租。去年4月5日晚間11時許,吳男傳LINE騷擾稱:「我想X妳只要能X到妳,我此生無憾,我會X到妳喊不要的,然後用力的往妳子宮裡內射」。
林女向胞弟及前男友抱怨此事,前男友要劉姓友人與范男等人幫忙教訓吳男。
4月6日凌晨1時許,林女胞弟等5人前往林女住處,打開吳男未上鎖的房門並叫醒他,眾人分持鐵、鋁、木棒等凶器,朝吳男頭部及四肢一陣痛打,甚至將吳男的頭骨打凹,直到林女喊說「不要打了」,眾人才停手。
然而,劉男隨口說了一句「一個女生講的話就怕成這樣」,還說「要把吳男拿去種樹下」,眾人又開始繼續痛毆吳男,直到吳男倒臥血泊才停手,吳男經送醫搶救仍不治。
法院審理時,林女等6名被告均否認殺人犯意。一審台北地院、二審高等法院都認為,被告與吳男死亡結果具因果關係,除劉男涉犯傷害罪外,其餘5人均觸犯傷害致死罪。
一、二審也斥責被告僅因吳男騷擾,懷疑吳男將對林女不利,趁吳男熟睡時持凶器毆成重傷且不治,且林女還向警方謊稱案情,推由胞弟頂罪,刻意誤導偵辦方向,判林女7年4月、林女胞弟10年、楊男7年2月、李男7年10月、范男9年6月、劉男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