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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色色訊息「晚上玩家庭教師遊戲」被抓包 偷情男女判賠30萬

已婚的陳姓男子與洪姓女子偷情,2人互傳「我愛你」、「晚上可以玩家庭教師的遊戲」、「你穿奶罩嗎」等曖昧訊息,陳妻發現後質問陳男,他在訊息中坦言交往並發生性行為。(資料照)

已婚的陳姓男子與洪姓女子偷情,2人互傳「我愛你」、「晚上可以玩家庭教師的遊戲」、「你穿奶罩嗎」等曖昧訊息,陳妻發現後質問陳男,他在訊息中坦言交往並發生性行為。(資料照)

2022/12/06 10:3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已婚的陳姓男子與洪姓女子偷情,2人互傳「我愛你」、「晚上可以玩家庭教師的遊戲」、「你穿奶罩嗎」等曖昧訊息,陳妻發現後質問陳男,他在訊息中坦言交往並發生性行為,但被告求償上了法院後,2人否認偷情,新北地院法官不採信,判決2人賠償30萬元,可上訴。

陳妻指控,陳男與洪女在2020年間偷情並發生性行為,她並提出2人的對話記錄為證,2人除了互訴「我愛你」外,陳男還在訊息中問洪女「晚上可以玩家庭教師的遊戲」,洪女則回說「對啊、好啊」,洪女另外也傳訊要陳男猜她胸罩顏色,陳男回說「黑色、淺藍」等語。

陳妻事後質問陳男:「你們做了將近100次。沒戴套幾次?」、「你們從認識開始多久後開始交往?」陳男回說:「有戴啊」、「兩個月吧」,氣炸提訴求償100萬元。

對此,洪女辯稱她不知道陳男已婚,陳男則堅稱2人因養狗共同興趣而結識,因相談甚歡,互有好感而日漸萌生情愫,偶有利用通訊軟體互訴心事、調情嬉戲,但未曾發生過性行為。

法官根據對話記錄等證據判定,2人之間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並有互吐愛意、傾訴男歡女愛愉悅行為,已侵害陳妻配偶權,判決賠償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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