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女行員愛上空氣 為「走」潛金庫搬錢、暗摃ATM整捆鈔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兆豐銀行中山分行前陳姓女行員去年在分行任內上網談戀愛,誤踩愛情陷阱,不僅掏出積蓄給素未謀面、綽號「走」的男友,還利用補充ATM鈔票、收取重要客戶香奈兒(CHANEL)存款等機會,A走1001萬多元,台北地院審結,依銀行法中背信罪判刑3年6月,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812萬多元。可上訴。
已有5年多行員資歷的27歲陳女,去年間透過交友軟體「iPair」結識綽號「走」的男子,她夢想著能早日穿上新娘禮服,雖未曾與「走」見面,連「走」的真實姓名、性別都還不清楚,即誤信「走」騙稱「被詐騙投資虛擬貨幣虧損1018萬多元」、「急需資金」、「要跟妳共組家庭」,逐步落入愛情陷阱。
去年7月6日起整整一個月,陳女利用幫忙補充ATM紙鈔、承辦舊鈔換新鈔等業務,趁負責監看的襄理轉身辦公之際,暗中偷走整捆鈔票;她還趁銀行要例行性查核盤點時,見查核人員開啟ATM後暫時離開之際,偷拿ATM裡的錢,她11次犯行共A走736萬多元現鈔。
陳女又因為負責存款業務,每當經手香奈兒(CHANEL)存款時,會將部分存款取走,再拿走存款憑條,導致銀行無法核對儲蓄帳務,從去年7月23日至隔月12日,她8度利用這種手法,A走香奈兒存款265萬多元。總計A走1001萬多元。
後來是因為有基層行員在LINE群組聊八卦,指有女行員遇到網路愛情詐騙,不只到處向同事借錢,還疑似盜走公款,傳言驚動銀行高層,緊急展開調查,陳女犯行才曝光。
今年初,陳女自知難逃法網,主動向檢方交代犯行,由於贓款早已被她拿去兌換成虛擬貨幣,轉帳從沒見過面的男友,以致已在銀行業工作5年的她,籌不出20萬元交保金,必須委託父親來幫她辦保。檢方依違反銀行法將她起訴。
北院認為,陳女身為銀行職員,卻未謹守誠信義務和銀行法規範,利用處理銀行客戶存款清點及行內清點自動櫃員機、補鈔款項、協助櫃員機系統保養、排除故障等機會,A走千萬款項,不僅危害社會交易安全及國家金融市場秩序,也影響人民對於銀行制度的信賴,更損及兆豐對現金庫存管理的正確性。
但北院考量陳女始終承認犯行,且案發後雖未能與兆豐達成和解,仍於案發前先還補126萬多元,案發後償還62萬多元,依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