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亂倫性侵9歲胞妹 男被重判42年8月定讞

一名男子性侵胞妹長達1年半,被依法重判42年8月定讞。性侵示意圖。(資料照)

一名男子性侵胞妹長達1年半,被依法重判42年8月定讞。性侵示意圖。(資料照)

2022/11/15 11:1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5年前,北部一名剛滿18歲的男子性侵9歲妹妹長達1年半,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痛斥他嚴重違背人倫秩序,認定他犯5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各處7年10月徒刑,再依1個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月,總計42年8月,全案定讞。全案待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決定入獄服刑多久。

判決指,這對兄妹住同一屋簷下,男子明知胞妹2017年時才9歲,竟將其視為逞慾對象。當年2月2日至隔年3月26日間,見家中沒有大人,男子在房內硬是脫掉胞妹衣物,撫摸她胸部、性器官,再性侵5次得逞。

2018年8月2日,男子再度於房內猥褻胞妹時,恰好祖母打開房門,他雖迅速用棉被蓋住下半身,但祖母發現孫女未穿褲子,立刻將孫女帶離房間,這起亂倫性侵才曝光。

高院認為,辯護人雖替男子祭出精神抗辯,但合議庭指出,男子所患憂鬱症、思覺失調症,都源自於被跟蹤、被監視的妄想,且依男子症狀而言,並不影響他的辨識能力、控制能力、陳述能力。

判決也指,胞妹經司法詢問員詢問胞兄行為時,多次以嘆氣、沉默嘆氣回應,並以文字寫下:「然後就叫我脫衣服褲子,他的也都脫了,然後就發生性關係了」;高院認定足以再度證實胞兄亂倫性侵胞妹。

高院審結,痛批男子為了滿足個人性慾,明知胞妹年紀尚幼,竟多次性侵、猥褻,嚴重違背人倫秩序,不僅戕害胞妹身心健全成長,也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同時導致胞妹無法返家享有家人的關愛,況且,胞妹在胞兄入獄後,恐遭家人責難,情何以堪,故依法重判胞兄。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