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男童捶女兒一拳 爸媽開口要10萬:她得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2022/11/11 13:05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劉姓女童和黎姓男童在百貨公司遊樂場起衝突,劉家父母指控男童捶女兒胸口,害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要賠她家3口醫藥費加精神慰撫金共10萬元,但法官檢視相關事證,發現女童「被打」後,還留在遊戲場玩攀岩和溜滑梯,更看不出她罹患任何精神疾病,因此判劉家敗訴。
判決指出,去年11月28日傍晚5點多,劉姓女童在高雄夢時代遊樂場和黎姓男童發生衝突,當時陪著女兒在遊戲場的劉母向工作人員告知情況後,工作人員建議劉母帶女兒去醫護室看一下傷勢,但劉母拒絕,說女兒沒事,還說:「她現在玩心正起,我如果要把她拉去的話,她又要哭鬧」。
事後,劉家3口卻指控黎姓男童用手捶打女兒胸口,害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要黎童和他父母賠她家3口醫藥費加精神慰撫金共10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劉母還拿出她跟幼稚園老師的對話截圖,指老師有說女兒在學校表現怪怪的,很安靜跟平常不一樣。
但法官檢視相關事證,認為幼稚園老師並非專業醫師,無法判定女童是否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劉家父母再拿出醫院診斷證明,但法官也認為,診斷證明書上雖記載女童因遊戲間事件產生驚嚇反應,並經診斷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徵狀,但醫療院所的判斷依據僅為劉家母女的主訴,並未有其他客觀醫學事證足以確定女童罹患的病徵是男童行為所致。
加上法官傳喚兩名遊戲場的工作人員及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女童和男童發生衝突後,女童還持續留在遊戲場玩攀岩和溜滑梯,因此認為劉家3口請求無據,判他們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