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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打官司卻被控侵占100萬 知名律師獲判無罪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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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4 10:0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曾經替前總統馬英九打官司的高檢署前檢察官蔡茂松律師,被控5年前受施男委任打離婚官司時,為避免施男的100萬元被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以簽本票代替施男保管2年,卻將這筆錢挪用拿去投資未上市股票,檢方依業務侵占罪嫌起訴蔡茂松,但台北地院今判蔡無罪,理由尚未公布。

起訴指出,蔡茂松在2017年受施男委任,協助打離婚相關訴訟,同年9月9日,施男在友人陪同下前往蔡茂松的事務所商談,蔡茂松得知施男隨身攜帶100萬元,遂向施男提議,為避免離婚後的財產被前妻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可代替保管2年,期限至2019年9月9日。

雙方接著達成協議,由蔡茂松代施男保管100萬元期間,不得動支挪用,蔡茂松也開出面額100萬元的本票作為擔保,另為替施男省下保管費,還在本票上標註為「借款」;但蔡茂松被控替施男保管財產期間,涉嫌將施男的錢挪去投資未上市股票,經施男多次向蔡茂松索討款項未果,控告蔡業務侵占。

檢方偵結,認定蔡茂松涉嫌侵占施男款項,依業務侵占罪嫌起訴。案經北院審理,今判蔡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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