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之亂主嫌捧18萬罰金報到 檢拒收當場發監
「松山之亂」(右圖)主嫌徐權(左圖),被判刑6月,發監執行。(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錢利忠/台北報導〕男子徐權2020年間與台北市松山警分局一名楊姓教官吵架,竟衝入中崙派出所砸毀值班電腦螢幕,公然挑釁公權力,被台北地院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徐權6日捧著18萬元現金到台北地檢署報到,準備繳清罰金後離去,但北檢認為他法治觀念蕩然無存,不宜輕縱,拒絕收錢,當場發監執行。
北檢原定9月30日傳喚徐權報到,但徐權未遵期報到,被警方發布拘提,未料他6日下午3點突然捧著18萬元現金到北檢,要求易科罰金,但檢察官考量警方多次要求重罰,決定拒絕他易科罰金,當場抓至台北監獄執行。
北檢指出,松山之亂徐姓受刑人於6日下午自行到北檢執行科報到,檢察官訊問後,認為他挑釁警方公權力尊嚴、法治觀念蕩然無存、更增國人對警方執法信賴感之疑慮,決定否准他的易科罰金聲請,送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