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之亂」將宣判 分局長親出庭請求重判徐權
北院審理「松山之亂」,松山警分局長陳昭甫(見圖)請求北院重判徐權。(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去年4月發生的「松山之亂」,台北市警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遭10名黑衣人闖入,其中徐權砸毀值班台電腦螢幕,一審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判徐權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二審台北地院上午開庭,松山分局長陳昭甫親自出庭,請法官重判徐權。全案定7月22日宣判。
陳昭甫說,徐權所為屬於藐視國家法令,並傷害警察尊嚴,希望北院不要給徐權緩刑以及得易科罰金機會,以儆效尤。其餘作證員警則還原當天事發過程,當下徐權搗毀警用電腦螢幕,以及派出所內鐵椅、紅龍柱,經員警上前制止,成功將徐權等人趕出派出所。
至於徐權則未委任律師,面對合議庭詢問是否有意見要表達,他都說沒有,即便是「量刑」,他還是說「沒有意見」。
公訴檢察官認為,徐權衝進派出所時,精神與意識都正常,卻無視員警執行公務而砸毀公務,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與妨害秩序罪,且徐權目無法紀,害員警遭到懲處、罷黜,同樣請合議庭重判徐權。
有四海幫背景的徐權與9名友人,去年4月16日凌晨酒後在松山分局附近騎樓抽菸,時任松山分局楊姓教官路過,穢言喝斥眾人小聲一點,徐權等人不知楊的身分,一路追進松山分局樓下的中崙派出所,楊逃到樓上分局,徐權等人找不到人,推倒紅龍柱、高聲咆哮,員警勸阻時,徐抄起鐵椅砸毀螢幕。
因涉「松山之亂」(右圖)而被起訴的黑衣人徐權(左圖),一審被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