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走斑馬線過馬路 夫目睹妻被捲進公車底慘死
消防員救出被捲進車底的林女,但最終傷重不治。(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五十歲林姓女子昨上午九時許與鄒姓丈夫外出散步,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喜來登飯店附近路口的行人穿越道時,一輛右轉的大都會客運公車停讓,但後方另輛大有巴士公車不慎撞上大都會公車車尾,導致大都會公車往前移動,將林女捲進車底,送醫後仍傷重不治。
北市消防員到場後,緊急用千斤頂等器材將受困車底的林女救出時,她已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
北市兩公車追撞 再撞路人奪命
警方調查,當時林女、鄒男散步經過該處行人穿越道,五十四歲陳姓司機駕駛大都會四九路公車,從忠孝東路右轉鎮江街,依規定禮讓行人先行。未料當時在後方直行、由廿三歲謝姓女司機駕駛的大有巴士二一二路公車,不知為何撞上大都會公車車尾,導致大都會公車往前移動將林女捲進車底,還波及對向停等紅燈的一輛計程車。
謝女向警方表示,她駕駛公車直行有保持安全距離,但在該路口見到大都會公車停住,踩煞車仍來不及。陳姓司機則說,他依規定禮讓行人先行,沒想到被追撞才將林女捲進車底。鄒男則說原本停讓的公車忽然移動,當時妻子站在他左邊被波及,他機警跳開才躲過。
鄒男雖躲過一劫,但目睹妻子慘死,一度哀痛到無法言語,警方說,陳、謝兩人沒有酒駕,陳與十四名乘客在車禍中都受到輕傷,送醫救治均無大礙,台北地檢署複訊後,依涉犯過失致死罪嫌諭令謝女卅萬元、陳男十萬元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