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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抓包「未參審、卻判決」 台中地院啟動自律調查

台中地院自律委員會調查後,將把結果送交司法院核備。(記者吳政峰攝)

台中地院自律委員會調查後,將把結果送交司法院核備。(記者吳政峰攝)

2022/10/04 22:2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最高法院審理一起性侵案,赫見一審台中地院審理與判決的陪席法官竟是不同人,顯有違誤,發回二審更審。台中高分院收案後,也直言有法官「未參與審理,卻參與判決」的重大瑕疵,撤銷發回一審更審。此事驚動司法院,中院已啟動自律委員會調查。

據悉,本案日前曝光後驚動司法院,中院則於3日啟動自律程序,現正在調查中,告一段落後,自律委員會將對本案做成懲處與否的決議,並應做成正式會議紀錄,即刻層報司法院核備。

本案源於一名江姓男子2019年間在酒吧外搭訕一名醉女,並帶到公園嘿咻,一審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2月。案件到了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誤,駁回上訴。到了三審,最高法院赫見一審2020年7月16日的審判筆錄紀載陪席法官為彭國能,但同年8月13日的判決正本,陪席法官卻是陳航代。

最高法院批二審針對此部分違誤未加以糾正,率予維持,有判決適用法則不當的違法,發回更審。二審也認為陳法官「未參與審理,卻參與判決」,屬嚴重違背程序的重大瑕疵,且不利於被告,為維護當事人審級利益,撤銷原判決,發回中院,另為適法處理。

中院1日被媒體問到此事時表示,陳航代一直都是本案的陪席法官,確有參與審理,只是在最後一個庭期請假,改由彭國能代理開庭與簽名,後續製作筆錄未注意到此事,因而出現錯誤。未來收到中高分院發回的案件後,將以電腦重新分案,由其他合議庭審理,中院也會檢討改進,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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