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殺警惡嫌林信吾辯喝酒自制力低 檢方逐一解析打臉

涉殺害兩警員的偷車逃犯林信吾(中者),向檢警供稱當天案發前有喝酒,可能因此自制力較低。(民眾提供)

涉殺害兩警員的偷車逃犯林信吾(中者),向檢警供稱當天案發前有喝酒,可能因此自制力較低。(民眾提供)

2022/09/07 18:2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今年8月22日近午涉持刀殺害台南市二分局2名警員凃明誠與曹瑞傑的脫逃男犯林信吾,他向檢警供稱當天案發前有喝酒,可能因此自制力較低。但檢方查認他案發前是有買酒,但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林有喝酒,且因其殺警後逃亡15小時,在落網後採血採尿檢驗均無異常,難憑其一面之詞,就認定他殺人時欠缺辨識能力或控制能力。

台南地檢署表示,除了林嫌自己供述外,無其他證據證明林嫌確實有喝酒,因喝酒多寡、酒精又會隨時間代謝掉。況且林嫌殺警後沒有自首、到處逃亡長達15小時,導致證據滅失。被告落網後,在檢方訊問時徵得其同意採血採尿檢驗,但檢驗結果均無異常(已無酒精濃度反應)。

檢方認為,難憑林嫌一面之詞,就認為他案發當下欠缺辨識或控制能力;何況,林嫌在檢方訊問時自己承認案發當時知道殺害的是警察,也知殺警是錯誤行為,足見他並沒有不能辨識自己行為。

此外,林嫌殺警後直接到土城高中清洗犯罪痕跡,還搭計程車、公車與火車等多地逃竄,逃亡途中還不斷製造查緝斷點,顯見其精神狀態甚為清楚,能縝密思考、做出對自己有利的判斷。而林是在離監返家期間購買彈簧刀,作為脫逃後防身之用,足見他拿彈簧刀殺害兩警,也在其預期之內,犯案時沒有不能自控的情況,僅是他放縱自己踐踏人命,沒有刑法19條欠缺辨識能力的減刑事由。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