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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妹鬧離婚心情差 乾哥留宿「安慰」:乾媽交代的

陳女鬧離婚在外另租屋,乾哥留宿「安慰」被法官判賠1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陳女鬧離婚在外另租屋,乾哥留宿「安慰」被法官判賠1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2022/09/03 14:3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葉男和陳女結婚後,提醒妻子不要跟乾哥潘男走得太近,夫妻倆為此鬧到提離婚,陳女離家出走另行在外租屋,結果被葉男逮到潘男數度到妻子租的套房留宿,葉提告求償75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潘男辯稱是乾媽交待他要多關心乾妹,兩人是清白的,但法官不採信他的說詞,判他應賠10萬元。

判決指出,潘男從小就認陳女的媽媽當乾媽,他也一直把陳女當成乾妹妹對待,兩人長大後,陳女嫁給葉姓男子,但葉男卻對潘男的存在一直很介意,多次提醒陳女跟乾哥保持距離,去年7月,兩人發生爭執後,陳女跑到潘男家留宿,不到一個月提離婚,接著就搬離住處。

葉男直覺有異,委託徵信社調查跟監,果然發現潘男從去年9月2日起,數度進出陳女與人合租的套房,甚至兩度留宿,直到隔天才一起出門;葉男認為他和妻子還沒離婚,潘男已侵害他配偶權益,向潘男提告求償75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潘男辯稱,他是被乾媽交代,要多去關心乾妹妹,而且乾妹婚姻觸礁心情不好,家人們都很擔心她會輕生,所以他才會留在乾妹的租屋處陪伴,但強調兩人是清清白白,沒有做出逾舉行為。

但法官調查陳女租屋的情況,發現她是與人分租套房,潘男如果留宿,深夜在公共空間客廳休息會造成其他套房房客感到疑慮、不便與不安,但潘男沒有對此多做解釋,且潘男所稱乾媽交代的部分,他也沒有提出資料佐證,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認定他與陳女獨處一室已侵害葉男權益,判他應賠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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