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小三嗆「妳能阻止一輩子嗎?」 元配怒告求償勝訴
高等法院(如圖)判決越籍小三應賠償元配60萬元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新北報導〕取得我國國籍的越南裔武姓女子,與已婚的王姓男子發生婚外情並生女,竟反客為主,將她和王男的合照和在產後護理之家的休養單據寄給王妻鍾女,並嗆她「妳能阻止一輩子嗎?」鍾女忍無可忍怒告求償,高等法院審理認定武女侵害鍾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應賠償60萬元確定。
鍾女控訴,2010年和丈夫王男結婚,婚後家庭美滿,育有1名子女。王男從去年開始,生活作息不正常,讓人覺得很可疑,去年7月19日,有人在住處前投遞裝有王男和武姓女子在百貨公司等公共場所牽手步行的親熱照、及武女在產後護理之家休養單據等資料的信件,經她經質問王男,他才坦承和武女發生婚外情,並生下1女。
鍾女不滿指出,武女介入其婚姻,竟一再以信件、訊息挑釁她,如寄信件嗆她稱「妳或許能阻止1天、1個月、1年,但妳能阻止一輩子嗎?妳有沒有想過我們不可能斷絕關係,更不可能不聯絡…妳不需要定位查詢我們的行蹤,沒意義啦」,她為家庭和諧低調以對。
沒想到,武女又傳訊息給她表示,「他答應你不見我,但我們每天一樣見面,我們也常去汽車旅館,因為我們真的相愛。」鍾女因為已忍無可忍,怒告武女求償80萬元。
武女指稱,去年初認識王男以來,他都表示和鍾女已無感情,雙方只是名義上的夫妻,才進一步交往,並生下1女,目前女兒由她獨自撫養,從未要求王男提供金錢助或要求他和鍾女離婚。
武女向法官求情,在越南時只有高中肄業,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後無法找到好工作,只能打工維生,因為要撫養女兒,生活拮据,鍾女求償的金額過高。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武女不但和王男發生婚外情,生下1女,還一再以信件、傳送訊息騷擾鍾女,已非一般妻子所能容忍,侵害其配偶權情節重大,也造成鍾女身心痛苦,判決應賠償6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