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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領助理費500多萬 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被起訴

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任職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500多萬元被起訴。(資料照)

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任職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500多萬元被起訴。(資料照)

2022/08/19 16:35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前卓蘭鎮公所秘書徐士凡被檢舉於謝芳紋擔任議員期間,涉嫌共同詐領議員助理費。苗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定謝芳紋、徐士凡自2010年至2018年間以虛報人頭、虛增助理薪資的方式,詐領助理費522萬2760元,全案依貪污罪嫌將2人起訴。

苗栗地檢署接獲舉報,謝芳紋、徐士凡涉嫌共同詐領議員助理費案,專案小組縝密蒐證,去年9月28日由檢察官廖倪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新竹縣調查站、新竹市調查站,持票搜索謝芳紋住處及服務處等13處所,姜永浩、徐一修、陳昭銘、呂宜臻、張智玲、邱舒虹等檢察官協助複訊,當天訊後諭知謝芳紋、徐士凡2人各50萬元交保。

全案今天偵查終結,檢方認定謝芳紋、徐士凡自2010年至2018年間以虛報人頭、虛增助理薪資的方式,詐領助理費522萬2760元,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謝、徐於偵查中坦承部分犯行,並繳回部分犯罪所得共90萬元。

苗栗地檢署指出,民意代表亦是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公務員執行公務,應廉潔自持、恪遵法律規範,切勿心存僥倖、圖謀個人不法利益,苗檢將持續積極辦理肅貪案件,以正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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