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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領助理費逾500萬 苗栗前議員謝芳紋50萬交保

民進黨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被檢舉於議員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資料照)

民進黨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被檢舉於議員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資料照)

2021/09/29 11:42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民進黨前苗栗縣議員謝芳紋、卓蘭鎮公所前秘書徐士凡,被檢舉於謝芳紋擔任議員期間,涉嫌共同詐領議員助理費。檢調昨天執行搜索,並傳訊謝、徐2人到案,調查初估2人詐領金額超過500萬元,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昨晚訊後各50萬元交保。

苗栗地方檢察署表示,謝、徐2人涉嫌共同詐領議員助理費案,經專案小組縝密蒐證後,於昨天由承辦檢察官廖倪凰偕同姜永浩、徐一修、陳昭銘、呂宜臻、張智玲、邱舒虹共7名檢察官採團隊辦案方式,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新竹縣調查站、新竹市調查站等調查官,持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同步搜索謝的住處及服務處等13處所,查扣相關文件、行動電話等物,並傳訊謝、徐及相關證人共13人。

苗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謝、徐及相關證人後,認謝、徐2人於2010到2018年謝擔任苗栗縣議員期間共同以虛報人頭助理之方式,詐領議員助理費初估至少500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諭知謝、徐2人各交保50萬元,嗣後將持續深入追查,以釐清全案案情並追繳相關犯罪所得。

苗檢檢察長陳松吉表示,公務員之貪瀆行為,嚴重危害國家行政的廉潔性,更腐蝕國民對於公務員不可收買性與執行公務依法行政之信賴,再次呼籲公務員執行公務,應廉潔自持、恪遵法律規範,切勿心存僥幸,而圖謀個人不法利益,苗檢將持續積極辦理肅貪案件,以正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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