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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拉女童出超商在暗巷猥褻 父惡狼友人將入監服刑

陳嫌涉猥褻女童經高雄高分院判罪,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記者鮑建信攝)

陳嫌涉猥褻女童經高雄高分院判罪,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記者鮑建信攝)

2022/07/11 06:5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陳姓男子傍晚尾隨友人10歲女兒進入超商,涉嫌強拉她到附近暗巷撫摸胸部,經她大聲呼叫,加上她機警,始未被進一步侵犯,高雄高分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陳徒刑3年10月,他不服上訴被駁回,即將入監服刑。

判決書指出,2019年6月9日晚上點40分,陳姓男子在高雄市鳳山區自由路某超商,見友人之女小靜(化名)購物,立即尾隨進入,並以其體型優勢,強勢拉她出超商,帶往附近暗巷,涉嫌撫摸其胸部。

由於小靜極力反抗、大聲呼叫,引來路人向巷內觀望,陳嫌害怕事跡敗露而放手,小靜隨即走出巷子,前往騎樓腳踏車停放處,準備騎車離開,陳嫌竟走到她身旁,要求跟隨其進入巷內,小靜則相當機警待在原地,並趁他走進巷內後,騎乘腳踏車沿騎樓逃離現場,返家告知家人並報警。

陳嫌應訊時辯稱,與小靜玩玩,否認涉案,但高雄地院依監視畫面和小靜證詞,認定構成強制猥褻罪,判處徒刑3年10月,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駁回其上訴。

陳嫌仍然不死心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高雄高分院收到判決書,檢方將通知他到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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