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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前女友裸照與口交照給對方 恐怖情人涉恐嚇罪被訴

許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傳前女友替他口交的照片及恐嚇文字給對方。基隆地檢署今日偵結,將許男依恐嚇罪嫌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許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傳前女友替他口交的照片及恐嚇文字給對方。基隆地檢署今日偵結,將許男依恐嚇罪嫌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2022/07/07 17:05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許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傳前女友裸照、與替許男口交的照片及恐嚇文字給她。基隆地檢署今日偵結,將許男依恐嚇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許姓男子與女友交往時,2人多次發生親密關係;許男在2人分手後,於去年6月間,透過手機通訊軟體LINE,傳女子多張裸照,以及女方替許口交的照片給對方,還傳送:「記得晚上要回來呦、、、」、「不然我會、哈哈」等文字。

被害收到許男傳來的照片與文字後,擔心許男會散布照片給其他人看,嚇得報警。

檢方認定,許男傳女方的裸照與替他口交的照片,與「記得晚上要回來呦、、、」等文字,已使被害人因擔心照片會曝光而心生畏懼,認定許男所為已觸犯刑法恐嚇罪,今天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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