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缸內招財1.5萬元硬幣被偷光 她報警抓賊竟逮到「同居男友的媽」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溪州鄉陳女住在男友家裡,她在房間放一魚缸,為了招財,不定時投入50元硬幣,長期下來累積上萬元,不料去年5月間「招財金」全數不翼而飛,她報警抓賊,結果是男友媽媽所為,媽媽說「我沒有偷錢」,但陳女因握有偷錢影像,堅持提告,媽媽被依竊盜罪起訴,該案審理時,媽媽說,房子是她丈夫的,她看到陳女「魚缸內投錢」,感覺陳女是對房子施法術,因此將硬幣取出放在1樓倉庫棧板下方,「我並沒有偷」。法官採信媽媽的說法,判她無罪。
陳女跟黃姓男友同居在農用倉庫2樓,她在房間床頭櫃上置一魚缸,希望魚缸水族擺在床上心情爽,同時可改變磁場招來好運,為了招財,她三不五時往魚缸內投入50元硬幣,長期下來早已超過1萬5000元。
她正為自己「日日見財」的招數感到得意時,有一天回來,突見魚缸裡的硬幣有大半被撈出來放在旁邊,她立即懷疑是男友媽媽所為,便在房間裝監視器,果然錄到媽媽把魚缸硬幣撈出的畫面,過沒幾天,魚缸裡上萬元的硬幣全數不翼而飛,陳女上警局報案,警方追查,確實是男友媽媽所為,由於陳女握有「偷錢」的畫面,她堅持不撤告,警方還是依竊盜罪移送,媽媽後來也被起訴。
該案進入法院審理時,媽媽還是堅持沒有偷竊之行為和意圖,因為房子是自家的,「外人」進來住,魚缸裡面放錢,分明是要破壞房子的風水,「這就是在作法」,居心不良,她看不下去,先跟兒子說,兒子不從,「我只好自己動手」,她前幾次撈出硬幣,「就是在警告」,行為收斂一下,「我不歡迎妳」,豈料陳女不聽,她只好把硬幣全數撈起放到1樓倉庫棧板下方,「我沒拿半毛錢,何來偷竊?」
法官也傳當地的里長來作證,里長說,黃家在村裡算是「有錢人」,長輩沒必要偷兒子女友的錢。
法官認為,被告將魚缸內硬幣移到1樓倉庫,目的是不希望陳女繼續居住該處,而非將硬幣據為己有,顯難構成竊盜罪的要件,因此判決無罪。
民俗專家廖大乙表示,把硬幣丟進魚缸帶來招財的目的,實屬無稽,它並無法改變風水和磁場,這都是商人賺錢的手法。錢幣放入水中氧化,硬幣一多,容易產生對魚有害的物質,魚兒一旦死掉,何來招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