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2度偷妻錢 妻拍照存證提告
2022/06/30 17:12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世間夫妻百百款,南投縣陳姓男子和妻子的關係已變成被告和告訴人!陳男缺錢花用,兩週內各偷妻子皮包內的現金2000元,及妻子放在金雞母內的發財金,妻子在他偷拿其皮包內現金時還用手機拍照存證,陳男發現還轉頭面對鏡頭說「不用拍啦」,陳妻後來報警控告丈夫竊盜,南投地院近日將陳男依竊盜罪名,各判處拘役55日和50日,合併應執行拘役100日。
判決書指出,住南投縣埔里鎮的陳姓男子,去年11月下旬有一天晚上,趁著妻子去上廁所,動手開妻子放在房間櫃子上的皮包,從皮包中拿走現金2000元,其妻上完廁所,到房間門口,看到丈夫拉開其皮包拉鍊偷拿錢,馬上用手機拍照。其妻以手機拍照時,陳男發現還回過頭來看,發現妻子在拍他,生氣地說:「不用拍啦」。
兩週後陳男又想拿妻子的錢,這次相中妻子放在金雞母框內的「發財金」,由於這次陳妻沒有看到,但知道「發財金」有變少,但因陳妻也無法確定金額,且兩次估算金額不一,在查無其他證據可資佐證的情況下,法官依罪疑有利被告認定原則,認定陳男行竊金額是100元。
陳男否認她偷妻子的錢,辯稱開妻子的皮包是為了要拿藥袋和藥膏擦藥,惟陳妻提供的照片中皆看不到陳男手上有拿藥膏或藥袋,因此陳男該詞不被法官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