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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到托嬰中心接稚女4度停紅線挨罰2400元 法官全撤銷

余女騎車到托嬰中心接送稚女時違停紅線,經民眾檢舉,交裁所對她開罰2400元,北院認為,她違規情節輕微也未妨礙人車通行,撤銷所有罰單。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余女騎車到托嬰中心接送稚女時違停紅線,經民眾檢舉,交裁所對她開罰2400元,北院認為,她違規情節輕微也未妨礙人車通行,撤銷所有罰單。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2022/06/10 10:5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余女騎機車接送1歲女兒到托嬰中心,被民眾拍照檢舉違停紅線,遭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連開4張罰單、共2400元,但她否認影響交通秩序,請求撤罰。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她違規情節輕微,也沒有妨礙人車通行,判決撤銷罰單;可上訴。

余女於2021年12月13日與22日、今年1月3日、22日,4度把機車停放在紅線上,經警方舉發,交裁所對她連開4張600元罰單、共2400元。

余女提告時雖承認車停紅線,但當時是到托嬰中心接1歲女兒,且機車停放位置緊鄰路邊,否認影響交通秩序,請求撤罰。

交裁所解釋,警方根據民眾檢舉照片舉發,照片也顯示機車確實靜止停放在紅線上,舉發無誤。

北院認為,余女的女兒於2020年6月出生,她被檢舉時,女兒僅1歲多,由托嬰中心托育,因此,她確實是為了進入托嬰中心接送女兒才違停,違規情節還算輕微,而機車當下緊靠路邊,人車也稀少,並預留一定空間,並未妨礙人車通行,符合違規情節輕微可免舉發的規定,判決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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