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誦經師如廁被偷窺 謊稱律師勒索200萬

張男自稱律師涉勒索偷窺犯,被橋頭地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張男自稱律師涉勒索偷窺犯,被橋頭地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2022/06/09 06:4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張姓男誦經師在購物中心如廁,發現放射師阿榮(化名)持手機偷窺,竟謊稱是律師,藉機勒索200萬元,被橋頭地院依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0年7月23日下午4點多,張男在購物中心某餐廳旁男廁如廁時,阿榮在隔壁間持手機自隔間板下方縫隙窺視(此部分張撤告)被發現,張男謊稱是律師,並指他所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趁機勒索200萬元和解,否則會入獄。

阿榮因害怕,當場簽署和解書,約定賠償200萬元,並交付現金3萬元,剩餘款項日後分期按月給付1萬元至清償完畢為止。

後來,張又涉嫌多次連絡阿榮,誆稱已提出刑事告訴,他會被起訴,甚至引用法官說詞,指分期付款時間太長,要他儘早還錢,要在8月5日以前,先賠償50萬元,不然會去坐牢等語,甚至致電不知情的其父,騙說阿榮涉犯重罪,要求出面賠償等語。後經阿榮徵詢其他律師,始察覺有異而未進一步付款,並訴請檢方偵辦。

張男辯稱,當時僅告知涉犯刑法,刑責可自行上網查詢,是阿榮先表達欲就偷窺與他和解,方同意簽署和解書並交付3萬元與他,否認犯行。

橋頭地院調查,由於阿榮指證歷歷,及有通聯紀錄等證據,張所辯不足採信,並審酌其曾2度因詐欺案被判刑,又因散布猥褻物品遭查獲,量處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