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警局竟代發肇事者聲明 議員按鈴告發瀆職、貪污
新竹縣議員連郁婷(右二)前往新竹地檢署按鈴告發新竹縣警局涉及瀆職、貪汙。(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日前天虹科技公司副總羅偉瑞涉嫌撞死機車騎士案,案發後縣警局公關科竟代替羅男透過警方公務聯絡群組,對媒體代發羅男聲明稿,引發各界譁然,具有律師身分的新竹縣議員連郁婷認為,副局長許豐統仍然不願意透露是誰把羅男的聲明轉給他,其心可議,上午前往新竹地檢署按鈴告發新竹縣警局涉及瀆職、貪污。
連郁婷表示,案發至今牽連的警官雖然非常多,然而許豐統仍不願意透露是什麼樣的「友人」將羅男的聲明給他,而此人究竟是警界還是政界,仍為大眾所關心,更遑論許豐統是要求下屬用警局與媒體溝通的群組轉發,此舉顯然是透過公部門資源,為私人謀利,顯已涉犯刑法第131條瀆職罪。
連郁婷說,若警政署或新竹縣警察局堅持,警方內部的行政調查無法要求警員提供通訊對話紀錄,則現在希望透過檢調力量,向電信公司或者通訊軟體公司調閱相關紀錄,才有可能還原真相,給家屬一個交代。
新竹縣議員參選人彭致豪表示,新竹縣警察局至今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願意公布駐地派出所錄影畫面,實令人難以接受。偵查不公開的立法目的,是基於避免嫌犯將犯罪証據被湮滅、串通作偽証或使其他共犯逃走,而如今並沒有證據湮滅的問題,再加上刑事調查及行政調查得以分開的原則,錄影畫面應該直接公開,直言這根本是新竹縣警察局為了避免事件擴大,所製造的假議題。
彭致豪又進一步指出,關於警察的政風行為,由警察局督察科負責,在警察職權偵查中,僅限於貪污行為。換言之,督察科掌握新竹縣警察局所有的行政調查權。如果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持續不公布錄影,及調查許豐統拿到的聲明書,究竟是哪位友人給的,恐怕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的公信力,將蕩然無存。
連郁婷補充,新竹縣警察局在此車禍案件中的各種失態行為,已經讓大眾對警察的公信力產生質疑。只有讓所有人曝光,才能建立一個不會關說、也不需要關說的警察工作環境;也只有讓所有涉案人士曝光,才有可能重建警察辦案中立的形象。